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学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3月13日,总务处特邀请燃气供应企业安全专员,联合对两校区食堂内的供气设施、燃气管道、燃气设备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燃气表运行情况的复核、燃气管道的气密性检查、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运行状况、燃气具连接软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配备足量灭火器等情况,并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燃气企业加大校园燃气安检力度,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现场一 总务处赖少雄副处长检查报警器安装情况
现场二 燃气公司安全员检查软管连接情况
现场三 燃气公司安全员检查管道气密性
现场四 总务处检查灭火器配备情况
现场五 总务处检查食堂安全记录
通过本次校园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总务处进一步建立了与食堂、燃气供应企业间的长效联动机制,制定了燃气安全定期教育培训、定期隐患排查、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任务,为“筑牢安全防线,共享用餐平安”提供坚实后盾。
安全用气提示:
1、燃气灶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灶具开关和燃气阀门。
2、不包裹燃气表、燃气管道等设施,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
3、燃气灶具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不得在灶具旁使用杀虫剂、花露水等易燃品。
4、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看管。
5、不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更换管线要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6、经常检查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需及时维修、更换。
7、发现燃气泄漏时,要闭气源,并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迅速关燃气泄漏检查。
图/陈秀燕
文/孙浩
复核丨李宇海
终审丨谢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