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商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工作精神,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东莞校区内各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大功率电器及火锅材料等。请各商铺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将所有违规商品全部下架。 总务处、保卫处、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将联合加强校内经营商铺巡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内一切违规售卖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69-82676823,0769-88281230。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