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及《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方案》,对现住东莞校区13栋8-12层教职工提交入住申请的材料进行了核对、计分,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电话:萧映华0769-82676823、张琳020-87211881
地址:东莞校区格物楼2A107办公室
广州校区行政楼302办公室
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3栋8-12层教职工分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