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规范我院机动车行驶和停放,我院实行了凭中山大学通行证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通行证出入校门管理。现将有关车辆通行证办理及换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须知
1、办证对象:教职工私人车、住在院内的家属车、经常出入学校的特殊车辆。
2、证件种类:公务车辆、教工车辆、其他车辆。
二、办证时间及地点
2、地点:保卫办(广州校区行政楼一楼)。
三、办证流程
(一)新证办理
1、提供材料
(1)教职工私人车辆,持教工本人工作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在院内的家属(含家属接送)车辆,车主持有本校教职工家属相关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原件(需为家属本人)及复印件。
(3)经常出入学校的特殊车辆,车主持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服务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制证
车辆所有人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保卫办填写登记表,由保卫办审核发证。
(二)旧证换领
旧证核审:对已到期的停车证车主需换领新证。车主将旧证交回,在保卫办审核领取新证。
四、管理规定
1、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2、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一证,不得伪造或转让。对伪造或转让车辆通行证的车主,将取消办证资格,没收伪造或转让的通行证。
3、在校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4、通行证有效期为1年。通行证到期前15天内,车主应主动到保卫办办理新证。
5、凡进校的车辆应主动出示通行证,接受门卫查验,凭证入校,服从管理。
6、校区仅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车辆、车内物品安全责任自负。
校园建设与管理部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