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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禁止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09:12:5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进一步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定有序、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防止宠物伤人和传染疾病,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禁止饲养宠物(含犬只)的紧急通知》(中新保卫〔20196号),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学校为宠物禁养禁放区,禁止任何人员携带宠物(猫、狗等动物)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饲养、遛放宠物。

二、已携带宠物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自行处置,将所养宠物带离校园,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的,学校将联系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三、学校将不定期联合保卫处、总务处、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对发现校园内饲养、遛放宠物的人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校园内禁止饲养、遛放宠物的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

 

   广州新华学院保卫处                                  广州新华学院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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