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东发改规〔2025〕1号),从2025年9月起,我校自来水费单价将由原来的 1.93 元/立方米调整为 2.01 元/立方米(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调整后的水费单价为: 水费单价(元/立方米) 自来水费 污水处理费(市政) 垃圾处理费(市政) 合计 2.01 1.20 0.64 3.85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总务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