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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东莞校区水费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9 09:46:5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东发改规〔2025〕1号),从2025年9月起,我校自来水费单价将由原来的 1.93 元/立方米调整为 2.01 元/立方米(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调整后的水费单价为:

水费单价(元/立方米)
自来水费
污水处理费(市政) 垃圾处理费(市政) 合计
2.01 1.20 0.64 3.85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总务处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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