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及《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方案》,经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家齐园教师公寓两房一厅套房申请报名工作。现就有关申请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材料:如实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申请表》(见附件3)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入住协议》(见附件2),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人事处核对签字后交至总务处。(相关资料请登录总务处网页下载并在备注栏写明申请两房一厅)。双职工分数高的一方申请即可,但要备注另一方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
2、申请材料(优先考虑引进人才、双职工等)经审核后由本次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视房源情况按计分排名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3、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12:00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给予补选。
4、如本人无法如期进行报名、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等手续,请提前填好委托书(见附件)委托其他同事协助完成。
5、具体事宜及有关材料请浏览总务处网页。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入住协议》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申请表》
附件4:《委托书(模板)》
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