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打印机租赁服务管理,优化打印机租赁流程,提高打印机办公使用效益,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州新华学院行政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办法》(广新总务〔2021〕1号)文件精神执行,遵循“厉行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按照实际办公需求申请租赁打印机。原则上,同一用户单位同一办公楼层办公打印机配备不超过1台,同一用户单位打印机配备总数不得超过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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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新华学院打印机租赁流程
2.关于租赁打印机的申请(参考模板)
3.广州新华学院打印机租赁标准格式化合同(东莞校区)
4.广州新华学院打印机租赁标准格式化合同(广州校区)
5.《广州新华学院行政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广州新华学院总务处
2024年4月16日